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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办工作制度
2014/7/30 10:57:00   阅读次数:13586

一、在出入院管理科科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遵守各项医德医风制度。

二、审查参合人员就诊的人、证、卡及病历记录,防止冒名顶替、挂床治疗。严格掌握意外伤害的纳入范围,严禁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他伤、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等不属直报范围的病人办理直报手续。

三、负责收集病人意见及建议,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四、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

五、定期下临床科室查看农合病人的动态监督,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及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及时纠正。

六、主动与各县农合中心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医院与各县农合病人的相关治疗动态信息。向院领导提供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信息,为院领导在院内农合的管理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七、每月向部门领导提供农合病人治疗的各项信息资料及相关数据报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

八、负责对参合人员就医过程及医务人员诊疗过程进行监督,并协助农合中心进行检查。

九、负责统计参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开支情况,并按照各县农合中心要求,将各种审批材料和统计报表按时报送各农合中心审核,并办理结算手续。

十、同各县农合中心进行医疗垫付款的对帐工作,负责做好农合帐务年终申报、年审、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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