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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退休后居外市医保可异地安置
2013/6/17   阅读次数:12381

  黄先生来电反映:我跟老伴的户籍所在地属庐阳区。现在,我俩退休,准备随儿子移居上海。可是,对常住外地的退休人员来说,就医是个大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可否办理在居住地就近就医?

  本报热线: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退休后在本市市区范围以外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待遇。

  办理时,应填写《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登记表》,在居住地确定三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安置手续在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个人结算科办理;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享受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待遇,按政策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异地安置人员应当在住院医疗终结后30日内,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结算时应提供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产地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及其他审核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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