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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医院便携式彩超配套探头中标结果公告
2021/7/28 8:25:00   阅读次数:43704

一、项目编号:AHXJY-2021-003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医院便携式彩超配套探头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中标金额:18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带宽线阵探头(小器官探头);

品牌(如有):GE

规格型号:12L-RS

数量:1套;

单价:88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琼、娄祥顺、高伟、徐华根、吴少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金额: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B6635室,联系电话:18119883287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医院

联系方式:0553-216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30963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1530963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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