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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医院手术室视频喉镜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4/26 17:22:00   文章来源:镜湖区医院   阅读次数:20456

一、项目编号: XHGC-2021HW-0009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医院手术室视频喉镜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璐航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路8号创业大街3号楼227

    中标金额:85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视频喉镜(硬管镜)

品牌:维迪欧

规格型号:VDO-100L

数量:1

单价:629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红、许琼、徐华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未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8.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60303001-01,联系电话:1360137903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芜湖市镜湖区医院 

    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环城西路19

联系方式:0553-216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60303001-01

联系方式:骆工  13601379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工

电  话:1360137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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