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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卫生系统用人有新意
2016/11/11 11:30:00   阅读次数:2246

 


20161110下午在镜湖区医院中层干部会上,镜湖区卫计委陶袁忠主任宣布镜湖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文件:“经区政府同意,聘任史孔明同志为镜湖区医院院长,聘期五年,从2016111起执行”,并和史孔明院长签订了聘任合同,奚要武副区长向史孔明院长颁授聘用证书。区医院院长过去由组织人事部门任命,这次由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聘任,在本区尚属首例。

会上史孔明院长表态:感谢区政府对医院的关心,继续把医院管理好,提升医院形象,做大做强。最后奚副区长对医院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坚决要闯出新路,走特色专科道路;坚持廉洁从医,拒收红包;坚持团结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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